宜都市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宜都市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文件)

地方特产2023-11-15 15:45:07未知

宜都市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宜都市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文件)

  宜都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

  (一)申请条件

  1.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进,在本市首次就业;

  2.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取得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引进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4.须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5.申请人及配偶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6.申请人须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

  7.企业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在本市为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新引进到市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一次性购房首付款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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