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地方特产2023-09-18 21:57:04未知

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指南一览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从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12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且信用良好。

  

  特别提醒: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可以申请。

  贷款材料

  新房(一手房):

  1、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2、户籍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3、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未婚,需提供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

  4、收入证明:需提供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收入证明》(此网站下载中心提供制式表样)及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折(卡)中摘要为“工资”的进账明细。

  5、公积金缴存证明:受托银行提供。

  6、《个人信用报告》:受托银行提供。

  7、《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房单位提供。

  8、购房发票:售房单位提供。

  二手房:

  

  贷款流程

  新房(一手房):

  1、借款人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2、受托银行初审

  3、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夫妻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亲自到场

  5、借款合同盖章,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借款人持借款合同到售房单位盖章,然后送回银行

  6、借款人本人或委托售房单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手续

  7、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或售房单位将抵押登记单或他项权证送回银行,银行核实后向公积金申请该笔贷款资金并存入售房单位,同时通知借款人还贷金额及时间。

  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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