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籍购房申请材料
(1)已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婚姻证明(结婚证);
⑤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证明、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或再生育子女申请表(有未成年子女或涉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的提供)。
(2)离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婚姻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材料);
⑤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证明、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或再生育子女申请表(有未成年子女或涉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的提供)。
(3)未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未婚证明;
⑤出生医学证明(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1)已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婚姻证明(结婚证);
⑤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证明、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或再生育子女申请表(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或涉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的提供);
⑥符合购房套数资格条件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如有)。
(2)离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婚姻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材料);
⑤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证明、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或再生育子女申请表(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或涉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的提供);
⑥符合购房套数资格条件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如有)。
(3)未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商品住房(或企业购房)情况申报表(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③户籍证明;
④未婚证明;
⑤出生医学证明(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
⑥符合购房套数资格条件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