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台州哪些人可以申请房票补贴?
1.申请人及配偶应未享受我市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2.本细则所述对象,指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引进或认定的各类人才。其中《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人才以文件确定的引进时间或获得荣誉时间为准。其它人才除特别指出外,均以在台州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在2020年7月,企业及社会组织申请对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事业单位申请对象以入编时间为准。
3."补贴对象和标准"中所述年龄指房票申领对象在台州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年龄。
4.第一类、第二类人才申请房票,需在其所依据的人才称号已正式发文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劳动或聘用合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的,需作出在台工作5年以上工作承诺。第一类人才中高层次创业人才申请房票,需在首轮绩效评估通过满一年后。
5.第四类﹣﹣第九类人才申请房票,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第十类人才申请房票,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2年。其所购住房为在台首套商品住房。首套商品住房指申请人、配偶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房票时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之前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6.申请房票前已购置商品住房的,第一类、第二类人才需在购房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且已正式入职;第四类﹣-第十类人才需在购房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
7.需自购房之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时起算,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起算)两年内申请兑现房票补贴,兑现金额不超过首付款和已还贷金额。
8.房票凭证申领后,《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内人才不再享受生活(租房)补贴。之前已经发放的生活(租房)补贴不予扣减。
9.2020年7月24日前引进的各类人才,补贴范围、补贴额度和比例、申领条件等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