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统计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统计师
1.掌握基本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完成一个岗位或负责一个专业某一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
3.了解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4.能够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统计师
1.掌握比较系统的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熟悉计算技术。
2.能够负责组织和指导一个单位、一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能够拟定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熟悉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够设计、汇总专业性较强的统计报表。
4.能够对本专业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形成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成果。
5.能够指导助理统计师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6.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或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统计师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三、高级统计师
1.掌握系统的统计理论和比较丰富的业务知识。
2.能够负责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带领、指导统计师及其他统计工作人员完成拟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等任务。有较为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为生产经营活动、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指导或咨询。
3.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分析研究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等。能够对社会经济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4.为加强本领域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能够指导培养中、初级统计专业人才。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6.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
四、正高级统计师
1.熟练掌握系统的统计知识,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知识丰富。掌握统计发展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
2.在统计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统计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
3.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制度、调查理论和操作技能。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能够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
4.组织完成统计理论、改革、技术等方面调查研究和课题设计,独立指导解决本领域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6.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