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
(一)人才住房租金及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核定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赣市发改价格字〔2020〕699号),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按一类(12元/月·平方米)、二类(9元/月·平方米)、三类(6元/月·平方米)分区域收取,租金由个人、受益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租赁期间,租金与物业服务费一并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三)人才住房的销售价格按核定成本价确定并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申请购买时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原则上D类及以上人才在中心城区服务满2年、E类人才在中心城区服务满3年、F类人才在中心城区服务满5年后,与用人单位再续签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购租住的人才住房,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从购房款付讫之日起计算)。
【文章特指中心城区(特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不含南康区、赣县区,下同)范围内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