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开始,有效期5年,关于慢特病需考虑的条件如下:
门诊慢特病是指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
纳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范围的疾病应综合考虑下列条件:
(一)临床诊断及诊疗方案明确,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有相应的治疗药品;
(二)病程较长,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门诊医疗费用较高且普通门诊统筹难以保障;
(三)病情较重但已过急性期;
(四)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