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再领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所以,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并又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请到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和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影响其他各项待遇的申领及个人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