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
缴费基数
2020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元。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至300%的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
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全省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