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入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1、跨省转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跨省辖市转入:参保职工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参保凭证
2、保险接收函
3、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三、外省社保转入流程
第一,向原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
第四,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五,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注:需要注意的的是,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