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登记需到所在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具体政策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所在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登记凭证。
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地方特产2022-05-31 13:56:50未知
天津失业登记需到所在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具体政策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所在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登记凭证。
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