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申报、审核程序及材料
1.备案
驻区内企业向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落实“引人政策十四条”情况一览表》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落实“引人政策十四条”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
2.申报
入职满一年后,可申领相应补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位提交如下材料并申报: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职业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海港匠才证书。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
3.初审
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4.复审
区财政局审定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由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