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保险缴费多久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折算或累计后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最低为:满1年,具体申请标准与领取期限如下:
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折算或累计后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 失业保险金(简称失业金)享受月数(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 月待遇标准 | |
满1年 | 3个月 | 【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 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个人不缴纳职工医保费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医疗费报销】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现行标准为3800元-4200元,按三档发放) 【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丧葬待遇】 目前,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去世的,其遗属可按规定享受遗属待遇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西海岸新区 自2021年10月1日起1890元/月 按月发放 |
满2年 | 6个月 | ||
满3年 | 9个月 | ||
满4年 | 12个月 | 胶州市 莱西市 平度市 自2021年10月1日起1710元/月 按月发放 | |
满5年不满10年 | 18个月 | ||
满10年及以上 | 24个月 | ||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说明 | 【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需折算】 折算公式: 2021年8月1日前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x70% (余数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 ||
【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折算后+2021年8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 (折算或累计后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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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情形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申请:
①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青岛市失业人员(自2019年12月起,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岛市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