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办理须知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一次性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应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指引。
审查:部门当场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当场办结,不予以通过的,当场退回资料及一次性口头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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