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请房租补贴须取得长安区人才绿卡。
二、申请时间
房租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请按季度及时申请,
房租补贴申请时间的填写分为两类:
申请月份与社保缴纳月份一致。
1.第一次申请房租补贴的,填写取得绿卡当月至申请当月。(如:2018年5月取得绿卡,2018年9月申请房补,即填写格式为: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
2.第二次及以后申领房租补贴的,填写上一次领取房补月的后一个月至本次申请当月。(如:上一次领取房补时间是2019年12月,本次申请时间是2020年3月,填写格式为: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
三、补贴标准
房租补贴从持卡人取得绿卡当月开始计算,连续发放5年,满60个月止。其中,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可享受每年5000元(约416元/月)房租补贴,引进的其他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约166元/月)的房租补贴。(计算方法:领取金额=领取月份*每月金额 绿卡最后一年最后一季度申请材料时补差额)
四、申报材料清单
1.《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员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申请人签字”必须本人手写,日期也必须填写)。第一次申请提交三份,其他人一份即可。
2.《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员房租补贴申请一览表》见附件2,表格内所有信息都要填写,请用A4纸打印,电子版必须用优盘拷贝到区政府508室,不要使用微信传输,影响其他人交材料速度。切记填表时姓名之间、银行卡号之间都不要使用顿号和空格。不提供电子版视为未交材料。(所有人都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同一单位多人申请打印到一张纸上即可)
3.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在岗证明(涉及多人的可统一出具一份单位证明即可,列出所有人员名单)。
4.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第一次申请房租补贴的提交工作至今的参保缴费证明;第二次(含)之后申请的提交近三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参保证明中保险缴费到几月才能申请几月份的补贴(例:参保证明中缴费到3月份,可申请补贴到3月份;若3月份保险未在参保证明中体现,不能申请3月份补贴,在下个季度中补领)。
5.第一次申请房租补贴的,申请人将本人的身份证(照片一面)、人才绿卡(照片一面)、河北银行卡(银行卡号一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申请人在空白处签名,并注明用于申请人才绿卡房租补贴。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人交材料时请携带绿卡原件或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员房租补贴申请表》(持卡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河北银行卡号用于发放房租补贴,务必填写正确,卡号之间不允许使用任何字符)和相关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员房租补贴申请一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初审后,于每季度集中报长安区人才绿卡服务办公室审核,具体时间看群通知。房租补贴每季度集中申请一次,逾期的可于下季度再参加集中申报。
(二)注意事项
1.取得绿卡当月是指绿卡制出时间,不要按实际领卡时间填写。卡号为10000840以前的,绿卡取得的月份为卡上有效期。例如:绿卡有效期为2024.03,因绿卡有效期为5年,取得绿卡时间即为2019年3月;卡号为10000840(含)及以后的,取得绿卡月份为卡片上的有效期后(加)一个月。例如:绿卡有效期为2026.10,取得绿卡时间即为2021年11月。
2.关于申请表盖章问题。
第一次申请房租补贴时,持卡人才提交的《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持有人员房租补贴申请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申请表背面第一栏)和“所在街道或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申请表背面第二栏)盖章后,即与《房租补贴申请一览表》一并提交人才绿卡窗口。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盖章时,除带全要求的材料外,务必请带上本人的人才绿卡原件。
第二次(含)之后申请房租补贴时只需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申请表背面第一栏)盖章即可提交到人才绿卡窗口。
六、监督管理
1.房租补贴的发放和终止
(1)补贴资金的发放。房租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持绿卡人才的银行账户中。
(2)补贴资金的终止。除人才房租补贴期限已满,补贴自然终止的情形外,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补贴资金的发放:
调出长安区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有犯罪、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拘留的;创办企业或引进单位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终止研发、经营活动的;在本单位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导致补贴资金应终止的其他情形。
2.申报对象须如实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全额收回补贴资金,所在单位其他绿卡持有者所享受绿卡政策全部终止,所在单位5年内停止享受一切人才政策支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办公地址:长安区政府(裕华路123号)长安区人社局508人力资源管理股 材料时间:9:00-11:30,13:30-17:00 补助申领咨询电话:85999098 绿卡申领咨询电话:8599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