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确保残疾人稳定就业,近日,我市172名残疾人喜领公益性岗位补贴。据了解,今年我市投入53.66万元,向符合扶持条件的172名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由各县区残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残疾人个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全额及时、准确发放。目前该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
各街办要加大政策宣传,使广大残疾人知晓政策,明确条件,自觉参加申报。
二、严格程序
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是国务院、省、市、区关心关爱残疾人的一项重大举措,各街办要按照 《咸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咸政办发【20161 33号)的要求,严格申请、审核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三、认真审查
各街办、区残联务必做好两项补贴的审查工作。
四、时问要求
各街办务必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办理残疾证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之前,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两项补贴对象统计表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残联,由区残联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区民政局。
五、几点要求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需随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一份。
2、村(社区)完成初审后务必将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在村(社区)公示,各街办完成审查后务必在各街办公示栏公示(街办、村(社区)需将公示资料报区残联)。
3、所有符合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需提供在长安银行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号,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去银行开卡的,由监护人提供监护证明后发放至监护人卡里。
4、对于已经死亡、长期联系不上的残疾人或者因客观原因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重残人员恢复劳动力、生活困难残疾人收入情况提高等),由办事处出具中止证明,以正式文件报送区残联,由区残联以正式文件报民政局。
5、所有符合申请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所提供资料必须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留办事处,一份报区残联,一份报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