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诊断范围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获准的职业病诊断范围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职业性化学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性传染病;
6.职业性肿瘤。
二、职业病诊断程序
1.接诊
履行职业病诊断告知义务,告知职业病诊断就诊人员(简称“就诊者”)职业病诊断工作流程。
2. 登记表填写
发放并协助就诊者填写职业病诊断登记表。
3. 材料收集
收集就诊者职业病诊断登记表及表中要求的相关诊断材料。
4. 材料审核
对就诊者提供的诊断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转交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技术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就诊者,退回其所提交的就诊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就诊者,提出补充材料的清单;对材料齐全的就诊者,按规定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
5. 临床和实验室检查
职业病诊断医师依据就诊者所患疾病进行相关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6. 诊断
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就诊者的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作出诊断。
7. 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