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关于体检相关要求
1. 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有效,超期无效;
2. 认定机构不指定体检医院,大连本地、外地医院均可,必须是县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
3.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体检,体检表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体检完毕后,体检医院应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完整填写全部检查项目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医师签字,体检医院盖章确认。
如有漏检或检查项目无结论的,以及体检医院没有加盖公章的,则体检结果不合格。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通知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