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申请缓缴的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于每月15日前向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缓缴期限末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企业行业、划型、经营情况发生变更,符合缓缴条件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申请缓缴条件:
1、2021年度在本市正常缴纳三项社保费;
2、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或申请缓缴上月处于亏损状态;
3、提出缓缴申请的当月,不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4、承诺缓缴期满及时补齐缴费。
新成立企业申请缓缴的相关条件,自企业成立之月起计算。
可申请缓缴的部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