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开始时间。
异地就医需遵循“先备案、再住院、持码/卡结算”原则,为保证能够正常结算,备案时已经入院的,请将备案开始时间填写至实际入院时间之前,医保经办机构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有效期。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可延长至12-24个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承诺制办理备案的6个月内不能取消或变更长期备案状态,确需变更需提供对应补充材料方可变更或取消。
无法直接结算解决办法。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受参保地 (洛阳)和就医地 (外地) 医保信息系统影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遇到问题会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遇到问题后,先由就诊医院排查相关报错提示,如果是参保地报错的可联系所属洛阳医保部门协调解决,短时间内确实无法直接结算的,可按原途径回参保地 (洛阳) 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