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①因继承取得的,应提交继承的证明材料;②因分家析产取得的,提供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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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件
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