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失业期间,失业金缴纳医保,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为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在未生成上月的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当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一、缴费政策
由于失业人员名单每月需由社保局确认,市医保服务中心在收到社保局确认的失业人员名单后方可生成上月的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因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为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在未生成上月的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当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如何缴费
1、若市民在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发生住院或者门诊慢性病费用,可先自费结算,待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后再提供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社保卡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
2、若市民在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发生的普通门诊就诊费用,可先自费结算,待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后需在发生费用日期的次月7号前及时携带发票、社保卡到定点门诊进行重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