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征地补偿
结算方式
(一)商业用房结算方式
按被征收商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的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并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评估价值10%的奖励。
(二)办公用房结算方式
按被征收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的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并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值10%的奖励。
(三)工业用房结算方式
工业用房按合法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后的价值结合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奖励人民币30万元/亩;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协议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亩;在征收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腾房交地的,并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合格的,按合法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20%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
(一)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80元。
(二)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并经区房屋征收部门验收合格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