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起,泰州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全面受理外省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包括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具体如下。
目前,外省市在泰州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须缴纳工本费,换领、补领需交纳20元工本费,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群众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自愿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将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