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等国家级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
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160平方米;
河北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政府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等省级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40平方米;
市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20平方米;
引进的其他符合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人才可享受60平方米。持县(市、区)人才绿卡的人才住房面积,由所在县(市、区)确定。具有多个荣誉称号的专家人才,按最高称号应享受的住房面积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