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邯郸市农民工可以参加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可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工作,农民工可以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由参保单位和本人共同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信息: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咨询电话表
办公室:3019452
人事处:3111533
纪检组:3111534
法规处:3111531
就业促进处 3111513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3118785/3086858
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处:3018897
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3112593、311259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111491、3111514
劳动关系处:3111540
工资福利处:3118919
养老保险处:3019507
失业保险处:3118782、3118853
工伤保险处:3118933、3111521
农村社会保险处:3082800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3111526/8010389
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处:3015458
劳动保障监察处:311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