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新建区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子女定义:
随迁子女指在新建城区经商,并领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区户籍人员的子女;或是在城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以上证件截止2023年8月20日均满半年)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