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因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出国定居等需要以其无相应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正当事由,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属地派出所或者同级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公民的犯罪记录: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升学入学、就业从业资格条件的规定,需要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的;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社区)两委推荐提名或者选举工作中,需要查询候选人犯罪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评比表彰活动,将无犯罪记录作为推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