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需提供要件
“网上办”“掌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其中,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②网上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辽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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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掌上办:掌上12333APP 、辽宁人社APP 、辽事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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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网上办”“掌上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路径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失业登记,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或“掌上办”方式办理。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62656960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