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申领流程: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公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发布报名通告,并组织报名工作,按照确定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经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本次保障范围,并将其有关信息在《广饶大众》报、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及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重新审核。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平台公布的失信人员不得申报保障性住房;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规范、补全申请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领取补贴
经审查核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与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补贴协议后,领取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