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教育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一)对口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公共基础课和1门专业基础综合课。其中,考生根据所选择录取层次、方式等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专业基础综合课为对应专业大类的专业基础综合内容。
(二)单招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公共基础课和1门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公共基础课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3门科目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为报考专业所对应专业大类专业基础的常识内容。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分数安排
时 间 | 科 目 | 分 值 | ||
第一天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00分 |
下午 | 15:00—17:00 | 数学 | 100分 | |
第二天 | 上午 | 9:00—11:00 | 英语 | 100分 |
下午 | 14:00—16:30 | 专业基础综合课 | 300分 | |
第三天 | 上午 | 9:00—11: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