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户口迁移证补办指南
一、申报材料
迁出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业务流程描述
网上申请或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办理程序及条件
派出所当场办理
五、法定周期: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当场办结
六、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地址信息可在系统首页“服务窗口公开电话”一栏中查询)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