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见附件),注意各考区学段确认时间安排以及确认审核的方式。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注:(1)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2)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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