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人才住房基本信息
上犹县人才公寓位于县城犹江大道18-2号(档案馆后面),建筑面积4180㎡,公共庭院面积约1200㎡,共7层94套,每套设计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35㎡,生活设施齐全,停车方便,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补充内容【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
(一)租赁期限。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到期后符合续租条件者可申请续租,并承担续租费用。
(二)租金标准。承租人每月应承担的费用为:
(1)租金:70元(2元∕㎡×35㎡);
(2)专变电损、公共水电费公摊:15元/户;
(3)物业管理费:14元(0.4元/㎡×35 ㎡);
(4)水、电费:物业公司按实际抄表数代收代缴。
(三)费用缴交。承租人在每月25日前将应缴交的租金、专变电损费、公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存入指定银行代扣账户,逾期未缴交的,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