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省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流程如下:
信息查核更正:
(毕业申请登记截止前)
考生须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课程成绩无误、仅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的考生,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更正身份证号或姓名;其他信息有误,考生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更正。
成绩合并申请:
(5月22日8:30-5月26日16:30)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中有多个身份证号且各身份证号下有课程成绩的考生,须在规定时内以现有正确的身份证号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成绩合并申请。如登录使用的身份证号非现有正确的身份证号,先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更正。
成绩补录申请:
(5月29日8:30-6月1日16:30)
考生经查询、核对,发现个人信息正确,但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课程成绩缺失,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流程及相应要求申请补录成绩。未申请补录成绩或申请补录的课程成绩经审核未通过,如课程成绩不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则无法完成毕业申请登记。
毕业申请登记:
(5月29日8:30-6月2日16:30)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课程成绩无误后,打印合格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满足申请毕业专业计划要求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点击“我的申请-毕业申请-新增学历教育证书毕业申请”,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各设区市公告的时间、地点):
完成毕业申请登记的考生,须按各区、县(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相应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签名及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各区、县(市)教育考试机构受理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专科起点本科办理毕业的考生,若专科学历未有电子注册信息的,须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2.已经在网上登记成功的考生,务必请本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材料递交及审核,并交纳审核费50元,逾期未送达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审核不通过处理,毕业生各市、县考试机构审核为初审,以省考试院终审信息为准。
3.现场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做完个人鉴定、单位鉴定后须按考试机构要求时间内送回(登记表一般要求当天送回,请考生自己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将作退档处理。
4.本次已在省政务网上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若其它课程符合毕业要求,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