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一)面积标准。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16平方米,2人户3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5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宝鸡市区城镇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1.5倍为上限确定,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发放比例。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低收入和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80%、60%和50%,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50%。
(四)补贴金额。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