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手续,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提出领取临时身份证;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
临沂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意: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注明原因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监护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