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3年城市平均低保标准
将唐山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年92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200元,在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基础上向上向下各浮动3%,分三类制定唐山市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执行标准。
1.一类标准:在平均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为每人每年10536元(每人每月878元)。
执行一类标准的县(市、区)为:迁安、路南、路北、丰南、高新、曹妃甸、南堡;
2.二类标准:即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0元(每人每月850元)。
执行二类标准的县(市、区)为:滦州、丰润、海港、芦台、汉沽、旅游岛;
3.三类标准:在平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3%,为每人每年9900元(每人每月825元)。
执行三类标准的县(市、区)为:滦南、迁西、玉田、遵化、乐亭、古冶、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