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拆迁款补偿和自购商品房补偿两部分组成
拆迁补偿标准:
在拆迁补偿完后,选择自购商品房的,还可获得自购商品房补助。(实行评估补偿的住宅房屋,不享受自购商品房补助)
市中心城区自购商品房补助标准:
一、按被征拆合法住宅房屋面积采用分段累进的方式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除依法批准由两户及以上共用宅基地的住宅房屋外,以栋为单位计算补助)。
1.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含)300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
2.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
二、对具备安置资格的人员给予5万元/人的自购商品房补助。
三、被征拆人签约腾地后12个月内,在市中心城区自购商品住房的,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按其享受的前述(一)(二)项的自购商品房补助总额给予10%的购房奖励。购房奖励的发放、结算方式,由市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