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一、每位申请人一年只有一次申请入住机会,申请人必须是非梁山户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
二、请申请人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某日入住,某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系统将自动取消资格)。
三、申请人须持主办方发放的入住凭证到驿站报到入住,入住登记请携带用人企业提供的纸质版或电子版面试通知或其它证明材料,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四、入住后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赛。
六、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入住时须符合防疫要求.讲究个人卫生,禁止吸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
七、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湿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八、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嗓音,22:00 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22:00 后娱乐设施必须关闭, 23:00 后所有入住人请及时熄灯就寝。
九、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融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以外)。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入住人在驿住宿最长不超过 7天 (6晚 ),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
十二、提交入住申请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
十三、以上条款解释权归共青团梁山县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