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征兵工作济阳区优待政策(2020年济南市征兵政策)

地方特产2023-01-06 15:59:08佚名

2023年征兵工作济阳区优待政策(2020年济南市征兵政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奋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依据济南市《关于印发济南市关于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意见的通知》(济退役军人发﹝2021﹞2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大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待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义务兵,除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外,额外增发一次性应征入伍优待金。其中,大专毕业生一次性增发2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增发3000元,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增发5000元,自2022年起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按规定随第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

  二、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政府指令性接收安置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条件且选择政府安置的,统一安排到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征兵办)

  三、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录到公务员岗位力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根据当年全区公务员招录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原则上不少于5%,设置专项招录岗位,实施定向招录。全区专武干部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

  四、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聘到事业单位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不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条件的,参加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当年全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招聘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设置专项招聘岗位,实施定向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聘。(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

  五、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定向招聘到区管国有企业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根据当年全区区管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招聘总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设置专项招聘岗位,实施定向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聘。(牵头单位:区委区属国有企业工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

  六、加大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投身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为中共党员,并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根据岗位空缺、群众意愿等情况,结合“带头人”队伍优化调整,优先将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选拔任用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上。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从事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职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充实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征兵办)

  七、加大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优待力度。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各类处分,被记嘉奖2次或荣立三等功1次(含)以上的,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后,符合首次职级晋升或提拔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或提拔使用;对参加区管国有企业定向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岗。(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

  本意见所指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是指自2022年9月1日从济阳区应征入伍起,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班学生。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师类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高级技工及以上资格证)适用本意见时,仅享受第一条、第七条政策。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征兵办负责解释。

本文标签: ,济阳  ,全日制  ,士兵  ,高校毕业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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