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人才奖补政策申报流程
1.备案。各单位引进的本科以上人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登录“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备案。
第一步,个人注册备案。登录微信公众号“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个人注册提出备案申请。
第二步,用人单位注册备案。用人单位注册(登录)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后,到唐山市便民服务中心B区1门3楼611室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进行线下备案(联系电话:2806041),开通权限后对本单位人员情况进行确认;
第三步,平台审核。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备案成功。
2.审核。每年一般分两次兑现人才奖励资金,年初和年终对符合乐亭县人才奖补政策,工作满半年的人才兑现奖励,由申领单位依照申领程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乐亭县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或《乐亭县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领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报告(学信网打印);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内页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入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银行卡号、工资流水记录、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申领购房补贴需另外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二手房提供)。
(4)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流水记录和银行账号。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请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材料进行审定。
3.申领。在唐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成功人员相关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按以下流程由个人办理:
(1)个人登录平台;
(2)个人点击“申领”程序并上传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进行确认;
(4)县人社部门核实;
(5)唐山市人才综合中心窗口核准。
4.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结合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申请人提供)。
(二)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由所在单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提交初审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乐亭县高技能人才奖励经费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2)团队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表彰决定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职引进的团队或个人需提供)
(5)全职引进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申领安家费的,需填报《乐亭县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
2.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请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材料进行审定。
3.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县财政局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三)引才单位奖励申报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作满1年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统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申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乐亭县引才单位奖励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人事调动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的博硕研究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流水记录;
(5)用人单位银行开户信息。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请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材料进行审定。
3.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对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单位银行开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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