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嵊州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办理政策

地方特产2023-03-20 18:42:54未知

2016年绍兴嵊州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办理政策

  嵊州市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办理细则如下:

  (本细则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后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才)

  一.政策依据

  《“人才新政”操作细则》(嵊市委人领[2017]2号)第(四十)条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绍兴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给予为期10年每年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重点院校(985或211)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为期5年每年2万元、2万元、1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工作的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为期5年每年7000元的安家补贴。以上人才均需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企业人才应在2016年1月1日后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应在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以上人才需从绍兴市外引进来嵊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之前无在绍工作经历,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嵊工作的在绍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首次申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嵊州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请用打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4. 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申请人在本市社保缴纳满1年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6. 申请人社保卡(或市民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7.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审核、公示。市人力社保局对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认定,根据对应标准明确补贴额度,在嵊州人才网上公示7天;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汇总,由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市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由人力社保部门将安家补贴打入申请人的社保卡(市民卡)中。

  四.办理时限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集中受理(即3月、6月、9月、12月,首年安家补贴的申请在人才引进的次年受理,引进日期以首次在嵊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的视作弃权,逾期不补。

  五.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嵊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窗口,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489号君泰大厦(官河南路与丹桂路交叉口),联系电话:83590566,83275286,83275290。

  六.相关说明

  (一)垂直管理部门指:国税局、供电局、烟草局、邮政局、电信局、气象局、商检办事处、海关办事处、公积金中心、调查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石化、中石油、铁塔公司。

  (二)第二年及以后年份的安家津贴申请,只需提供《嵊州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办理年限的嵊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相关政策文件及表式请从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就业与人才政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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