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市养狗要办狗证吗?
要办
根据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
个人或者单位饲养犬只,应当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只免疫标识。
《犬类免疫证》、犬只免疫标识毁损或者遗失的,养犬人应当自毁损或者遗失之日起七日内向原预防接种单位申请补办。
养犬人将犬只转让、赠与他人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向原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在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七日内到原预防接种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留检场所,并到原预防接种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犬类免疫证》和犬只免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