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方式
参保人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及待遇申请,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相关病史资料、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等规定的材料,向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以下简称“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初筛表》《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和《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与待遇申请授权委托书》。
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有哪几个途径?标准是多少?
主要采取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等途径,按年度筹集,筹集标准为80元/人。
职工医保个人缴纳2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个人账户每年一次性代扣代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6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划拨。
居民医保个人缴纳20元,在每年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4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划拨;财政补助每人20元,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部分均减半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