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异地生育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4500元(含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分娩时,因生育引起疾病、合并其他疾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不与异地生育定额补助重复享受。
注:女职工生育当月已经足额缴费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满12个月的等缴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地方特产2023-10-27 13:17:38未知
烟台异地生育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4500元(含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分娩时,因生育引起疾病、合并其他疾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不与异地生育定额补助重复享受。
注:女职工生育当月已经足额缴费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满12个月的等缴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