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为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
参加免费培训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就业意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的创业培训机构范围内,选择参加相应等级的创业培训课程。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等身份类证明材料。
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辽人社〔2018〕40号)文件执行:
(1)“产生你的产业”GYB培训500元/人次;
(2)“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含创业模拟实训)20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参照且不高于“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标准确定。
(3)“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
申请补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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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备案培训机构,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出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备案。备案培训机构在完成创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完成2个月后续服务后,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联系方式
市人就中心8560028 85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