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的校车乘车学生需要收取部分费用是合理的。
一、收费依据
根据清新区政府2023年6月《九届第2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从2023年9月起“将三坑镇、禾云镇、浸潭镇政府校车服务模式变更为购买校车服务运行模式”。从2023年9月1日起采用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模式,执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路线性质执行相应价格政策”。
二、收费标准
校车费用实行政府补贴为主,对乘车学生只收取部分费用,即按每生每月收费230元标准,政府补贴每生每月142元,收取校车费为每生每月88元(参照龙颈、石潭等镇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天收取4元,每月按22天计算,即88元/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