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人员因业务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可到单位注册地或者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
(一)网上预约: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预受理”,根据单位注册地或者登记地选择办证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
(二)到接待大厅办证: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资料,到接待大厅前台办理出入境证件。除了预约时提示的资料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填写并盖章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省户籍人员不需提交居住证;
受理流程:
1、填写完整(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时还须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符合港澳商务签注代办情形的,须由备案的单位办证员代办。
(三)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商务“S”签注,签注种类共三种: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