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补换领办理对象一览
办理对象:
1.补领。遗失居住证的。
2.换领。居住证损坏或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
注意事项:
1.遗失补办不需要重新申报居住登记的,公安系统有居住记录。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以上人员可申请代办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办理。
3.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重新出的证时间是与之前的证一致的,如果已过期的居住证补出来也是过期的,所以已过期的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可以重新以非首次申领居住证。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56